工作动态
2020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
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反馈,2020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室(办)评价的意见建议共24条。其中,系统基层干部评议意见建议8条,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意见建议5条,热点难点工作意见建议7条,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评议意见建议2条,2019年度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2条。5个方面的满意度评议意见建议与2019年相比减少6条,说明社会各界对我室(办)2020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也说明了2020年我室(办)的整改工作富有成效。
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我室(办)由秘书处牵头,组织各处室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形成《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与市、县政研室(改革办)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意见建议编号:120200250100001、120200250100002、120200250400001—120200250400007、0220200250200057、0220200250200058、0220200250200061—0220200250200063)
(一)加强对各市、县委办公室(政研室、改革办)业务指导
1、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自治区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督察计划》工作安排,加强对承担改革集成试点任务的市、县进行一对一具体指导,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取得实效;通过召开改革典型经验推广现场会,加强对市、县改革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引导各市县学习和复制推广先进改革经验,更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2、通过编印《2021年广西改革信息》,召开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刊发“广西改革”微信公众号信息对各市、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宣传推广。
3、通过改革专题调研,加大对设区市改革指导。
责任部门:协调处、督察处、综合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构建区市县调查研究立体联动格局
继续在全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系统开展2021年“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坚持创新升级、改进完善,求真务实、上下联动,构建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大政研”工作格局和模式机制,畅通党员、群众建言献策渠道,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各处(办)根据以下分工,负责联系和指导各市“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的开展:秘书处负责联系百色市、河池市,经济处负责联系柳州市、桂林市,党建处负责联系北海市,社会处负责联系钦州市,农村处负责联系防城港市,协调处负责联系梧州市、贺州市,督察处负责联系贵港市、玉林市,综合处负责联系南宁市,决咨办负责联系崇左市、来宾市。各处(办)要切实把联系指导各市、县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课题研究作为服务基层、联系基层的重要渠道,倾听基层的呼声,反映基层的诉求,汇集基层的智慧,更好地为自治区党委服务。
责任部门:各处、机关党委、决咨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强政研室(改革办)系统业务骨干培训力度。
1、组织开展政研(改革)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14个市和部分县(市、区)政研室(改革办)业务能力。
责任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继续从区直有关部门、设区市、县(市、区)抽调优秀业务干部到我室(办)跟班学习。
责任部门:秘书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持续加大对扶贫点的帮扶力度(意见建议编号:120200250500001—120200250500005)
1、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选派马闯京、孔威、农桑3位同志到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挂点扶贫,巩固里兰村脱贫攻坚成果。
2、2021年室(办)调剂扶贫经费30万元,用于改善里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8万元),支持火龙果扶贫示范基地(20万元)、小龙虾养殖(2万元),扩大产业规模。
3、室(办)领导深入合山市及里兰村调研4次以上,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商促进贫困村乡村振兴发展之策。
4、驻村工作队员对于群众反映的道路硬化、村屯绿化、发放肥料、贫困户建房等问题进行家访,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贫困户。
责任部门:驻村工作队、秘书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强与相关区直部门工作联系,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编号:0220200250300535、0220200250300536)
1、聚焦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与区直相关部门联合攻关,充分听取区直部门的意见,高质量完成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工作。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工作中机械式的做法,不随意要求区直单位、设区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以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改革信息系统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不随意通过电话安排布置工作或要求上报数据材料。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改革工作调度会,统筹推进本季度拟出台的改革举措,听取重大改革举措落地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处室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整改实效
(一)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各处(办)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正确看待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清单任务,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中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行立改,按整改目标要求,落实完成好任务。
(三)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室(办)绩效办切实履行好职责,督促各处室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协调各处室形成合力,推动整改方案落实。
(四)加强监督,落实通报制度。室(办)绩效办全程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坚决问责追责。
(五)坚持阳光整改、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11月30日前,各责任处室务必将本处室落实整改情况及其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室(办)绩效考评办公室,便于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评判,保障社会公众对整改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附件:自治区党委政研室2020年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一览表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