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区党委政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农办),自治区纪委研究法规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研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研究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研究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调研室:
2015年以来,全区党委政研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建成”的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大批优秀调研成果,为各级党委科学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党委政研工作,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农办)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全区党委政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2016全区党委政研系统撰写的调研文稿和理论文章。参评文稿作者必须是党委政研系统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观点正确,见解新颖;联系实际,针对性强;逻辑性强,论证严密,文字流畅。每项研究成果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有关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15—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可在广西决策咨询网www.gxjczx.gov.cn下载)。各市委政研室可申报10项成果,自治区党委部门研究室可申报3项成果,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农办)各处(机关党委、决咨办)可申报2项成果。
2.凡有领导批示和进入决策的文稿,须提供领导批示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凡是在刊物上发表的,须提供刊物目录及文章第一页的复印件。在报纸上发表的,须提供复印件。
3.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调研成果及申报表(含电子版)一式八份报送评选办。邮箱:msc5898412@163.com;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709办公室;邮编:530025;联系人:黄毅、徐毅;联系电话:0771-5898411。
附件:2015—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改革办、农办)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