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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为科学准确评估已出台重点改革举措的实施成效,根据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决定对全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试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4项改革落实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估内容
(一)关于全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试点实施情况。
(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三)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情况。
(四)关于全区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三、评估成果要求
以已出台的改革文件为评估依据,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全面评估政策落实情况、政策实施效果、社会满意度、获得感,研究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评估报告要突出以数据论证、以结果说话,并提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四、经费预算
全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试点成效评估10万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10万元;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情况评估10万元;全区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10万元。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合法注册的社会智库。
2.有承担或参与相关政策研究经验,并能提供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组织具有经验的人员,精心筹建评估组,并对评估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能够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评估任务。
2.评估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曾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长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3.评估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与评估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六、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2年7月15日17时截止。
(二)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评估任务,填写《第三方评估任务申报书》。申报书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叁份,封面盖章,盖骑缝章,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邮寄或直接送交到我办,申报文件PDF和Word版须同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评估单位遴选
广西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将根据评估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评估组的团队实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择优遴选,于2022年7月底前确定承担单位。
遴选结果通过广西决策咨询网和广西改革微信公众号公布,未被选定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正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评估时限为委托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底。承担单位于2022年9月上旬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并按委托方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达到相关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官琪人、刘鹏,(0771)8808793、880878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附楼304室督察处
电子邮箱:gxggdcc@163.com 邮编:532205
附件:第三方评估任务申报书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